平昌县:正风肃纪247人被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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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 】 【编辑日期:2015/6/10】 【作者:监察局】【阅读:】
2015年,平昌县按照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的要求,持之以恒抓作风,通过转变工作方式、压实层级责任、严密监督网络,有力促进了各级各部门主动履职,正风肃纪成绩斐然。1-2月, 41个单位部门通过多种督查方式,自主发现并整改问题10类,通报处理247人;通报批评单位(含村、下设单位、部门)40个。立案调查5件5人,党政纪处分5人。
抓主体责任主动履职
“以前多是县纪委组织检查组到部门、乡镇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才通报,有时我们还不领情,还包庇,更有甚者还向县纪委说情、找借口敷衍。现在党委(党组)不抓分内工作就是失职,正风肃纪得罪人的事也不再推给纪委书记了,班子主动起来了,也终于搞懂了这是自己的责任……”县民政局党组负责人在县纪委召开的正风肃纪交流会上说到。
22人被局纪委通报批评,1人受到处分,县民政局党组主动亮剑正风肃纪,勇于自曝家丑,不再瞻前顾后,2015年头两个月正风肃纪成绩实现开门红。
2011年以来,平昌县纪委持续深入“三转”,主动回归主责主业,将应属主体责任承担的各项责任主动退回去,直接的正风肃纪工作由各级各部门承担,纪委回到监督主体落实责任上来。
抓派驻机构抵近监督
“今天我向组织深刻检讨,对于村支部委员会作出的将部分低保金用于村道路建设的意见,通过大家教育我认识到了这是错识的,违背了资金使用性质,我作为支部书记负主要责任,我愿接受组织处分……” 2015年3月19日,云台纪工委、青凤镇党委联手合作,查处了青凤镇枫香村支部书记杨弟润、村主任杜高志违规使用低保资金案。
“在正风肃纪工作上以前上有县纪委,下有部门纪委,我们没有管理的抓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想伸手,不想得罪人也不敢大胆伸手。”一名派驻多年的纪检组长说出了实情。
职责不明,关系不顺。9个农村派驻纪工委、8个部门派驻纪检组工作被动,尤其是部门派驻纪检组基本履职不充分。
针对派驻的实际情况,县纪委进行了有效探索,用文件明确派驻(出)纪检组人、事、权、钱四项内容。人事以县纪委考核任用为主,在派驻单位不再分管与纪检监察无关的工作,工作经费由派驻单位专项列支,派驻(出)机构与联系部门纪委的关系等。内容细化、责任明确、人力共享,解除了派驻(出)纪检组的束缚,让派的权威更加彰显,让驻的优势更加明显。
“向18个派驻(出)纪检组织要成效!”县纪委常委会上对派驻(出)纪检组提出了明确要求。
为进一步发挥派驻纪检机构抵近监督优势,促进派驻纪检机构履职,2015年县纪委推行对派驻机构落实正风肃纪工作月考核制度,18个派驻机构每月向县纪委监察局联系领导汇报工作,对工作效果差的,发函整改,并在县纪委常委会或系统大会上述职,同时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部门和乡镇党委(组)负责人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