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平昌县纪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中共平昌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与平昌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职能,在市纪委和县委领导下,按照党章的规定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2.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
3.负责调查处理县级党政群机关各部门、全县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给予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5.按照中央和省委、省纪委、市委、县委的要求,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县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的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7.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在本地区的实施细则。
8.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乡镇、县级部门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组长(副组长)提名和考察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9.负责组织实施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对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实行检查监督;承担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0.负责收集整理县管干部廉政档案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情况的考察工作。
11.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组织协调工作。
12.负责县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干部管理和工作考核。
13.承办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县委、县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平昌县纪委是管理行政机关,属一级预算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其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财政综合预算管理,资产隶属于县财政局监督和管理。
根据县编委会《平昌县纪委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规定,我单位共有内设股室16个,下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3个(党风廉洁教育中心、信息中心、电教中心),现编制数75人(参照公务员编制0人、全额供给事业编制11人、机关工勤编制2人)。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平昌县纪委预算包括:平昌县纪委本级预算及下属事业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党风廉洁教育中心、信息中心、电教中心)。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平昌县纪委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平昌县纪委2019年度收入预算总额为15319304元,支出预算总额为15319304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额各增加948795.68元,增加0.0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等。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预算合计15319304元,其中:财政一般预算补助(拨款15319304元)。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预算合计15319304元,其中:基本支出7983300元,占52%;项目支出7336000元,占4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平昌县纪委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元。与 2018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额各增加4772304元,增加4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平昌县纪委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5319304元。与 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772304元,增加45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等。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结构情况
平昌县纪委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319304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等支出13964004元,占91.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355300元,占8.8%。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具体情况
平昌县纪委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5319304元,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等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元,占预算支出总额的0%。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等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15319304元,占预算支出总额的100%。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等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元,占预算支出总额的0%。
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355300元,占预算支出总额的8.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平昌县纪委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319304元,其中:人员经费618900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公用经费17889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平昌县纪委2019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7336000元,主要包括:大要案查处、信访专项经费、扶贫督查指挥中心等。
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平昌县纪委2019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85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无预算,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5000元),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3000元,减少12%,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元,0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5000元,占基本支出公用经费预算总额1.4%。具体情况如下: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5000元。主要用于上级有关部门检查接待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平昌县纪委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万元,与2018年预算经费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计划情况
2019年度,平昌县纪委政府采购计划预算总额43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8年12月31 日,平昌县纪委占用房屋资产160平方米440000元,车辆2辆,价值479600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本单位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日常公共经费支出178.89万元,比2018年增加47.17万元,增加35%,主要原因:新增派驻机构及人员。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并对重点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重点绩效目标6个,涉及财政资金6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