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平昌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于2021年10月29日举行,会议应到县纪委委员27人,实到27人。
全会选举产生了中共平昌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并报中共平昌县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名单如下:
一、县纪委书记、副书记
书 记:邓洪昆
副书记:李虹杨 吴仕川
二、县纪委常委
邓洪昆 李虹杨 吴仕川
何川平 于疆军 赵 爽 易春东
会议指出,新一届县纪委受命于“十四五”规划开局起步之年,肩负着为建设“三县两地一门户”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平昌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的时代重任,市纪委监委和县委寄予厚望,全县党员干部群众充满期待。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倍加珍惜时代给予的机遇和舞台,倍加珍惜组织的重托和厚望,倍加珍惜干部群众的信任和期待,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戮力同心,勇毅前行,不断开创平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建设“三县两地一门户”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平昌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要求,一要坚定信念、对党忠诚。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全面提升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的能力,用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诠释对党绝对忠诚。二要勇担使命、真抓实干。协助新一届县委坚定不移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三要不忘初心、执纪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强化执纪为民的宗旨意识,切实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发展的实绩更有“温度”,让群众的幸福更有“质感”。四要同心同向、笃定前行。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服从县委、县纪委常委会集体作出的决定,主动加强与各方面的团结协作,积极构建共同参与的大监督格局,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五要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从自身严起,持续强化自我监督,切实把权力用到厚植党的根基、维护人民利益上来。主动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始终保持纪检监察干部的浩然正气和蓬勃朝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