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有关监督的论述,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前苏联东欧国家和我国的历史经验教训表明,能否搞好监督,事关执政党前图、事关国家兴衰、事关人民命运。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继承马克思、列宁、毛泽东监督思想的基础上,根据我们党长期执政并领导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实际,创造性地回答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为什么要加强监督、如何监督的问题,实现了马克思主义监督理论的与时俱进,推进了各项监督工作。
一、既“要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又“要有监督,有制约”
坚持党的领导是立国之本,这个原则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动摇了中国就要倒退到分裂混乱,就不可能实现现代化。另一方面,执政党的特殊地位又决定了共产党如果不受监督,不注意扩大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就一定要脱离群众,犯大错误。这就决定了在改革开放进程中,必须克服思想认识上的片面性和绝对化,把坚持共产党的领导与搞好监督统一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早在1979年3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刚刚闭幕,邓小平就提出“在中国实现四个现代化,必须在思想政治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64页)“这四个坚持的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党离不开人民,人民也离不开党,这不是任何力量所能够改变的”。(《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266页)另一方面,他又大声疾呼,“在当前的新长征中,在四项基本原则的指引下,实行互相监督,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对于维护和增强安定团结,共同搞好国家大事,是十分重要的。” (《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205页)其上述思想在1987被他概括为一句经典语言——“我们要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当然也要有监督,有制约。”(《邓小平文选》第三卷256页)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后,江泽民也是一方面提出,“要走社会主义道路,就不能没有共产党领导。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没有中国的社会主义。” (《江泽民文选》第一卷92页)另一方面,针对在大力发展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各种腐败案件频发、有的还日趋严重的现象,强调“越是有难度,就越要下功夫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江泽民文选》第二卷504页)要求“务必切实健全、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制度。”(《江泽民文选》第一卷98页)
党的十六大后,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全党历时一年半,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其目的就是为了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不断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不辜负人民“选择我们党作为自己根本利益的代表,作为国家和民族复兴的领导力量。”(《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5周年暨总结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大会上的讲话》 胡锦涛 人民出版社单行本第6页)同时,他又强调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必须加强监督。党中央领导集体率先垂范,接受监督。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胡锦涛同志首次代表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全会报告工作,接受全会的监督。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健全常委会向全委会负责、报告工作和接受监督的制度。”党的十七大决定“建立健全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地方各级党委常委会向委员会全体会议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的制度。”这是在新世纪,中国共产党在扩大民主、加强监督方面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在今年年初召开的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胡锦涛要求,各级干部要增强监督意识,自觉接受监督,带头开展监督。
回顾改革开放30年来的历程,既“要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又“要有监督,有制约”,始终是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一脉相承,又一以贯之的思想。只讲党的领导,不讲监督,其结果不但不能坚持党的领导,还可能使党和国家走上错误的道路。只有既坚持党的领导,又讲监督,才是真正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另一方面,也不允许借监督之名,削弱党的执政地位、否定党的领导。要始终把坚持共产党的领导与搞好监督统一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这是中国特色监督最鲜明的特征。
二、“不能搞三权鼎立那一套”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拨乱反正和纠正“文化大革命”错误的过程中,也出现了否定四项基本原则的错误思潮。有的人提出,“共产党的监督是同体监督,不能监督好自己”,要求实行西方国家的多党制、三权分立、议会民主。对此,邓小平严正反驳,“资本主义国家的多党制有什么好?那种多党制是资产阶级互相倾轧的竞争状态所决定的,它们谁也不代表广大劳动人民的利益。”(《邓小平文选》第二卷267页)在我们国家,党、政府和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能够团结一致,没有必要实行三权分立。1986年资产阶级自由化曾一度泛滥,三权分立的问题被再次提起。邓小平说,“我们讲民主,不能搬用资产阶级的民主,不能搞三权鼎立那一套。我经常批评美国当权者,说他们实际上有三个政府。当然,美国资产阶级对外用这一手来对付其他国家,但对内自己也打架,造成了麻烦。这种办法我们不能采用。”(《邓小平文选》第三卷195页)他强调,“我们实行的就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院制,这最符合中国实际。如果政策正确,方向正确,这种体制益处很大,很有助于国家的兴旺发达,避免很多的牵扯。当然,如果政策搞错了,不管你什么院制也没有用。” (《邓小平文选》第三卷220页)
跨入新世纪后,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确立,加快政治体制改革的呼声渐起。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路径向何处去?江泽民指出,“离开社会主义中国的国情,不顾中国人民的实践效果,企图照搬西方政治制度的模式来代替我国的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在理论上、政治上是极其错误的,在实践上必然造成灾难性的无法挽回的后果。”(《江泽民文选》第三卷145页)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首的党中央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同时又强调,在中国照搬西方政治体制的模式是一条走不通的路。2006年胡锦涛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说:“我们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但绝不照搬别国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的模式,绝不搞西方式的多党制和议会制。”西方国家判断民主政治常常用三个标准:一是多党制,二是三权分立,三是直接选举。但这只是西方的标准,不是民主政治的标准。民主的真正意义在于人民当家作主,只要人民能够当家作主,不论采取什么样的民主制度,都是好制度。继党的十六大提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后,党的十七大又提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社会主义愈发展,民主也愈发展。”在十七大精神指引下,我国正在进行的政治体制改革,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为人民在各方面开展监督提供了充分的保障,用不着照搬西方政治体制的模式,以免误入某些国家设置的“现代化陷阱”。
三、执政党与参政党“互相监督”,但“主要是民主党派监督共产党”
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各民主党派不是在野党和反对党,而是同共产党亲密合作的友党和参政党。这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改革开放30年来,这一符合中国国情的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不断发展和完善。
1979年邓小平在会见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代表时就指出,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这是一项长期不变的方针。” (《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205页)执政党更需要听取来自各个方面包括民主党派的不同意见,需要接受各个方面的批评和监督。1982年党的十二大上把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由8个字扩展为16个字,即“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后,中共中央下发了《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首次命名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在世纪之交,针对多党合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进一步完善民主监督机制,畅通下情上达的渠道,加大民主监督力度,江泽民提出,“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主要是民主党派监督共产党。”进一步扩大了“十六字”方针的丰富内涵。2007年,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庄严承诺,“加强同民主党派合作共事,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更好地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人民出版社第31页)
确立和实行适合国情的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对一个国家的发展和稳定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按照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参政党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不是像西方国家的反对党那样,以否定对方的领导为出发点和归宿,以致于执政党不管提出什么样的政策和决定,反对党都要加以否定。参政党的民主监督,是在坚持执政党的领导的前提下,以建设性的意见和批评,帮助执政党执好政。这样既避免了多党竞争、相互倾轧造成的政治动荡,又避免了一党专制、缺少监督导致的种种弊端。“主要是民主党派监督共产党,”既可以鼓励各民主党派当中国共产党的诤友,说心里话,敢于讲不同意见;又可以使中共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能够主动接受民主党派的监督,听得进逆耳之言,容得下尖锐批评。从而进一步加大了民主党派对共产党的监督力度,促进党的领导的改善。
四、监督的重点是领导干部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但在现阶段实现全民直接参与社会公共管理既不现实、也不可能。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