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工商执法人员接受特殊“考试”
文—本刊记者 王巧捧
“各位领导,各位个体企业及消费者代表,我叫胡建强,现任乐山市工商局直属分局牛咡桥工商所所长。今天我所正、副所长将向你们陈述一年来的履职、廉政工作情况,接受你们特殊的‘考试’,我们将虚心听取你们的批评、建议和意见,并诚恳回答你们提出的问题……”
11月14日上午,乐山市中区新建的百福路农贸市场二楼挤满了数百人。乐山市工商局直属分局牛咡桥工商所正在这里接受一场特殊的考试。正副所长3人向数百位听众进行述职述廉报告,而“评委“正是工商所日常的监管服务对象——企业、个体工商户、消费者。
30名“评委”是从电子经济户口和消费者投诉档案中随机抽取的,包括8名企业代表、19名个体工商户代表、3名消费者代表等,此外,很多群众自发地来到报告会现场听取了述职报告。省纪委领导及省工商局行风监督员与省工商局、各市州工商局相关领导一道,共同观摩了报告会,当起了监考官。
胡建强第一个走上了讲台,向各位评委和观众述职。“全所今年共查办各类经济违章违法案件241件,案值近500万元。”胡建强还汇报了市场整顿、食品安全监管、为消费者维权等方面的举措,以及个人“全年共拒收礼品礼金约3万元,拒请吃喝20人次”等自律情况。
述职完毕,嘉定南路经营服装生意的舒万红首先问道:“我认识的两个做生意的人,都是因为无照经营被清理整顿过,为什么对他们的处罚金额相差几百元?”“除了问题本身,我们还要根据被处理对象的主观故意程度、配合执法情况等进行处理。”得到这样的现场答复,舒万红表示解了心中的疑惑。
与会代表当场在测评表上进行了评分,随后现场进行了计票。计票结果显示,正、副所长满意率为100%,其他行政执法人员满意率为98%。
依据省工商局日前出台的相关办法(试行),全省约1400多个基层工商所明年年底将全面执行向监管服务对象述职述廉制度。据悉,省工商局在基层全面推行述职述廉制度在全省各行政执法部门中尚属首家。
如果企业、个体工商户、消费者等对满意度低于70%,所长、副所长将调离岗位。按照规定,基层工商所应公示测评结果,梳理监管服务对象提出的建议、问题,在述职后10日内上报整改措施。省工商局要求,对于非主观故意的工作失误造成的显失公平的定费、处罚等,应及时核实纠正;有违法违纪举报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及时提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四川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邓顺贵在听了述职报告后感慨地说:“这样面对面与经营者代表、消费者代表和群众代表进行述职述廉,需要底气,也需要勇气,更重要的还是要有扎扎实实为群众办事的业绩。工商部门的这一举措值得在全省其他职能部门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