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自己经手单位货款的便利,以个人工资卡收取3.7万元后用于炒股营利。近日,检察机关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对原江北监狱企业财办主任王宏决定逮捕。
现年37岁的王宏,中专文化,监狱民警身份,原湖北省江北监狱企业财办主任。2007年9月,王宏利用自己经手收取单位货款的便利条件,擅自将襄樊南漳某公司打到单位的3.7万余元货款以个人帐户名义进行收取,而后挪用到股市申购中石油新股。起初,王只承认曾在申购股票时挪用货款1.6万元,侦查人员通过调取其在银行的存款记录,发现其在申购股票时工资卡上仅有个人存款2000余元。3月4日,湖北荆州江北地区检察院依法对王某进行立案侦查,4月2日对其决定逮捕。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