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记者从中共黄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获悉,新安晚报日前报道的黄山市两辆公车送考生参加公务员面试一事的调查工作已结束,网民投诉和新安晚报道内容属实,涉及公车私用的驾驶员受到处理,两辆公车的直接管理领导将被“廉政谈话”。
8月17日,网民“风信子”在黄山市某网站论坛曝光该市两辆公车送考生参加公务员考试面试的行为。 8月19日,新安晚报记者对此事详细调查,并就网民投诉内容向黄山市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核实。当日下午,该市纪检监察部门采取核查措施,要求所涉公车单位立即核查处理,并将结果在论坛上公开。次日,新安晚报对这一事件进行了详细报道,引起了强烈反响。
8月21日,黄山市黄山区人民法院作出公开答复称,经过调查,8月16日早上,该法院驾驶员应其兄要求,驾驶牌号为“皖JA088警”的车辆将其兄之子送至黄山市屯溪区,然后当即返回。对该驾驶员私自出车的行为,该法院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该驾驶员已认识错误并缴纳用车费用200元。
8月22日上午,中共黄山市委办公厅公开回应称,经核查,8月16日,“皖J00048”的驾驶员私自驾车送其女儿参加公务员面试属实。已召集驾驶班人员开会,将“公车私用”问题进行通报,对当事人、行财处负责人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当事人深刻认识私自出车错误,作出书面检查并缴纳用车费用40元;行财处负责人对此事负有管理不严责任,也作出检讨。
这两个部门均表示感谢监督,会进一步完善车辆管理有关制度,加强“八小时外”的车辆管理,坚决杜绝公车私用情况再次发生。
黄山市纪检监察部门表示,会继续加强对公车使用的监管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