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吐鲁番地区推行村级纪检监督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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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新闻网
中新新疆网5月26日电(通讯员 阮振海)近期,吐鲁番地区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制定方案,在7个行政村推行村级纪检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
具体内容是:在农村“三老”、党员代表、群众代表、站所干部、中小学校教职工、团员代表和村民理财小组成员中选聘3名以上村级纪检监督员,目前托克逊县已全面铺开,全地区共选聘村级纪检监督员253人。纪检监督员有六项监督职责和四项权利。六项监督职责有:对村委会和成员廉政监督,政策落实监督,村级财务监督,重大事项监督,党务监督,信访监督等职责。四项权利有: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乡镇党委(纪委)报告的权利,村级纪检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得不到及时答复的,有权进行询问并要求给予答复,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中,有权要求纪委给予保护,对村级财务开支有异议的有权否决,并请有关当事人做出解释说明。
目前此项工作已经初见成效,拟在全地区所有行政村中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