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监察部和国土资源部于2000年联合公布的《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行政处分暂行办法》自施行以来,对加强土地管理,严肃惩处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促进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近年来,违法用地、滥占耕地的势头不仅未能从根本上得到遏制,而且还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国家也对土地管理提出很多新的严格要求。党的十七大报告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对严格保护耕地和加强土地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也把纠正违反耕地保护制度的行为列为今年重点工作之一。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精神,在土地管理制度建设方面与时俱进,监察部、原人事部、国土资源部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联合对《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颁布了修订后的《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
《处分办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保障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加大对违法用地、滥占耕地等违法行为责任人的惩处力度,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推动科学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严格保护耕地和确保18亿亩耕地的总要求,保证中央土地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落实,着重从制度方面解决当前土地调控中的突出问题,《处分办法》建立了在土地管理方面对政府领导人员追究领导责任的制度,完善了监察机关、任免机关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查处土地违法违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规定,修订了原有的量纪标准,增设了一些追究土地违法违纪行为人责任的条款。这些制度和规定的建立健全,有利于将政府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的责任落到实处,加强各机关相互之间的协作配合,以及解决土地管理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严格实施《处分办法》,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认真学习、宣传,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为加强土地管理工作营造一个学法、知法、守法、严格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要以与时俱进的态度,认真学习《处分办法》的各项新内容,准确领会其精神实质,增强掌握和运用《处分办法》的能力和水平,做到严格、公正、廉洁执法。要继续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坚决打击,决不手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者的责任,也要按照规定追究地方政府领导人员的领导责任。对于查处的典型案例要予以曝光。要以贯彻执行《处分办法》为契机,加大对土地管理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完善案件移送制度,提高执法水平,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推进全国土地管理工作进一步稳步好转,严守18亿亩耕地的“红线”决不动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