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黄秀丽 北京报道)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委员长会议近日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2008年立法工作计划,共有12项法律草案将进行初次审议,有10项都是对现行法律的修改。其中4月份着手修改消防法;6月份将着手修改保险法和防震减灾法;10月份将着手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修改国家赔偿法;12月份将着手制定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法,修改选举法、全国人大组织法等。
专家观点
国家赔偿法将解决赔偿范围过窄
国家赔偿法自1994年实施后,各界针对其赔偿范围过窄、精神损害不赔偿等问题,修改的呼声很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认为,政府必须对每一个造成公民权利损害的行为负责,这一点确定下来,赔偿范围过窄的问题就不难解决。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马怀德则认为,不管赔偿数额有多高,精神损害赔偿一定会纳入国家赔偿范围。
选举法最可能修改城乡选举比例
中国政法大学博士黄建军认为,今年的选举法修改,最有可能修改的就是城乡代表的人数差别。目前选举法规定的农村人口中,人大代表代表的人数是城市人口的4倍。其次,有关选区的划分、直接选举的问题都可能在审议中提出。第三,有望制定贿选标准,规定出承担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不同的贿选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