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向朝阳) 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四川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获悉,四川省将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管理办法》和《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待省委省政府审批后发布实施。
本次修订进一步明确了带头人地位,即明确规定“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是四川设立的科学技术方面的最高学术称号”。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均不属于“带头人”和“后备人选”评定管理对象。从2003年起,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副高)的特级教师纳入了带头人的认定范围,这次一并加以明确。
本次修订还对年龄、健康等条件作出了明确规定。“带头人”的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后备人选”主要增加了“具有中国国籍”和“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两个条件。新办法还规定,“带头人”和“后备人选”出现弄虚作假、谎报成绩和成果,骗取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称号等行为将被取消称号及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