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原纪检组长退休,高明法院与区委沟通后,由高明区委选派区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任法院纪检组长,以专业人才加强纪检工作,将新的廉政监管理念引入司法审判工作,这一做法得到了上级党委和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
科学的廉政监管机制是高明法院队伍健康发展 的保障。在坚持制度管人,落实“一岗双责”的基础上,高明法院形成了富有特色的司法廉政工作体制。每年年初,该院都会出台《年度纪检监察工作意见》,对纪检管理工作提出明确的思路;每季度的院务会,各庭室要集中汇报本部门队伍建设情况,纪检监察室要通报群众投诉案件情况。近年来,为进一步打造科学的廉政建设长效机制,高明法院创建了“分类负责、交叉监管”的管理制度,将院领导班子和纪检工作人员分成若干小组,与人大政协、村(居)委会、律师事务所等领域定期联络,通过“请进来、走出去”方式,全面客观地听取社会各界信息,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整改。当遇到群众投诉或上级法院改判的案件时,分管副院长则轮换交叉监管,改变了以往由分管副院长一手处理的传统做法,进一步促进法官树立扎实、清廉的工作作风。
该院自2003年实施上述制度以来,法院接到投诉案件的数量平均下降了近30%,案件改判和发回重审率也由之前的25%下降到近3年来的17%;该院纪检监察室多次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法院系统纪检监察先进单位”称号。(记者 刘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