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面问廉问责
“请问,你是怎样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如何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的?”
“请问,作为城建局长,在城市建设工程中是如何进行招投标的?”
“请问,作为煤炭局长,在煤炭生产中如何防止发生不安全事故?”
“请你反思‘签字事件’,在依法行政方面应汲取哪些教训?”
“你县前不久发生的农用车司机违章被交警追入黄河,县委、县政府在处理这一事件中有哪些经验教训?”
……
听着一连串尖锐的提问,会让人觉得这是在召开记者招待会。其实,这是2008年9月19日,榆林市纪委召开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向纪委全委会述廉评议大会上的精彩片段。31名委员出席会议,听取府谷、吴堡、靖边、绥德、米脂等五个县委书记、县长和市城建、煤炭两个部门主要负责人述廉,评定五位同志为优秀、两位同志为良好。
榆林市委书记李金柱对推行 “述廉评议”制度很支持,让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接受教育。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周树红接受采访时谈到,实行党政“一把手”向纪委全委会述廉评议制度的关键,是采用无记名投票测评和面对面询问、评议相结合这一切实可行的方法,评定其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充分发挥了纪委全委会班子集体对各级“一把手”的监督职能,解决了纪委委员中存在的对党政“一把手”不好监督和无法监督的问题。
艰难不懈的探索
《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实施,使党内监督工作有了法规依据。但如何将监督落到实处,特别是对各级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是一个重大的实践难题。榆林市各级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探索,2004年作出《关于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管理和监督的意见》,2005年作出《关于党政机关研究重大事项和敏感问题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的暂行规定》。2007年6月,榆林市纪委在吴堡县召开了全市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监督工作座谈会,同时进行了吴堡县乡镇和部门“一把手”向县纪委全会述廉评议大会,观摩和推广了吴堡县述廉评议经验,把党政“一把手”向纪委全会述廉评议制度在全市各县区普遍推开。一年多来,全市已有7个县区29个乡镇、57个部门、166名科级干部向县区纪委述廉。
按照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郭永平今年初在省纪委二次全会讲话中关于各市要在先行试点、取得经验后全面推开党政“一把手”向纪委全委会述廉工作的指示要求,榆林市纪委于今年8月制定了《榆林市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向纪委全会述廉评议工作实施办法》,以市委文件印发全市。至此,榆林市述廉评议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省纪委副书记、监察厅长龚汉江在榆林调研时谈到:榆林市为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创出了一条新路子,要不断探索、完善、推广。
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
监督必须通过一定的形式,赋予一定的载体,创造一个平台,才能付诸实施。榆林市推行的述廉评议制度,分访廉、审廉、述廉、问廉、评廉、考廉、测廉、馈廉、督廉、用廉十个环节,环环紧扣,程序严密。
访廉、审廉为准确评议和测评奠定了基础。对述廉对象,纪委委员们不仅听其言,更要察其行。在召开述廉评议会之前,述廉对象要提前将述廉报告交到纪委,纪委委员分组深入到述廉对象所在单位及服务对象中,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向班子成员和干部群众了解其廉洁从政表现,对其述廉报告进行审核,为开好评议大会做好准备。开展述廉评议以来,市、县区纪委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廉政监督员共计200多人次参与了察廉和评议各级“一把手”活动。
述廉、问廉、评廉、考廉、测廉是这一监督机制的中心环节。纪委委员对述廉对象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从政情况进行评议,即评廉;根据访廉掌握的情况向述廉对象进行询问或质询,提出问题,要求说明,即问廉;还采取考试的方法,请述廉对象回答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即考廉;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述廉对象进行民主测评,即测廉。自己说,别人评,大家问,公开考,质询、无记名投票测评,使权力行使情况公之于众,使述廉对象感受到了纪委监督和群众监督的威力,既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又增强了接受监督的观念。市纪委委员、吴堡县纪委书记李晓媛说:实行党政“一把手”向纪委全会述廉,为实施监督搭建了一个平台,纪委委员们感到真正有了切实可行的监督权力。
馈廉、督廉、用廉是保证监督效果的重要措施。纪委在访廉和评廉之后,都及时向述廉对象反馈评议意见及建议,有的放矢地提出整改要求,对评为优秀等次的,给予表扬、重用;对评为较差等次的让其表态发言,进行警示训诫,督促其落实整改措施和廉政承诺。
吴堡县寇家塬镇党委书记王振平曾在县纪委述廉评议大会上被质询,他深有感触地说:过去对各级“一把手”的有些监督措施流于形式,现在的向纪委全会述廉评议制度,对“一把手”确有一定监督作用。(记者 刘仲平 通讯员 段慧卿 牛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