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监督 服务大局 促进发展
为建设川东北经济强县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共平昌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2011年11月3日)
张 子 奎
各位代表:
我代表中共平昌县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第十一届县纪委在县委和市纪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重大决策部署在监督检查中得以有效贯彻落实。始终把加强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作为首要职责。加强了政治纪律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案件。加强扩大内需灾后重建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纠正问题120个,问责23人。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检查政府投资项目148个,查处违纪违法案件6件,党政纪处分9人。加强招投标监督,“八强化”监督方式得到省市肯定。加强县域重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促进了牛角坑水库、双桥水库、元山特色镇中心村、信义大道等重点工程建设。加强资源节约、环境保护、节能减排、节约用地、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等监督检查,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1件、违反退耕还林政策3件、安全生产事故3件、资源开发1件,党政纪处分15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人,促进了科学发展。
惩防体系建设在组织协调中不断完善。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中央《2008-2012年工作规划》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制定《贯彻落实〈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分工意见》,明确牵头部门和协办单位责任,强化组织协调,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惩防体系建设阶段性任务完成。深入开展调研,形成调研文章104篇,转化为制度成果18个。坚持分层次构建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在党政机关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在行业系统着重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在农村积极深化“阳光村务”,累计查找风险点2043个,形成制度和规范性文件13件,内控机制权责明确、运行规范。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问责追究中得到认真落实。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协助县委抓好反腐倡廉工作的基本手段。加强监督检查和问责追究,发放提示函、督办函、建议书123件(次),15名领导干部被问责、2名党政一把手被免职、2名党政一把手被停职。开展“小金库”清理工作,清理“小金库”4个,金额220万元。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吃空饷”清理工作,责令按期到岗40余人,解聘辞退7人,追缴资金50余万元。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29名领导干部主动上交廉洁自律资金74.7万元。制止15起党员干部违规宴客敛财行为,责令1名党员干部引咎辞职。坚持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和廉政审查制度,任前谈话150余人次,取消4名拟任科级领导干部任职资格。
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纠风治乱中得到有力维护。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关注民生、维护民利、保障民权。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强化教育、医疗卫生、交通、食品安全等领域“三乱”治理。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先后对43个乡镇人民政府、392个基层站所、4个公共服务行业开展评议,对群众满意度不达标的5个站所、5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开展了诫勉谈话,对 3名基层站所负责人予以免职。围绕社会热点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对各类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查处10起违纪违规行为,党政纪处分13人。畅通诉求渠道,组织收听市《阳光政务》热线节目129期2000多人次,办结群众诉求137件,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投资发展软环境在监督服务中不断优化。把加强行政效能建设作为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3批次,减少行政审批事项126项,转变管理方式45项,取消收费37项,压减办理时限3932个工作日。推进集中并联审批,认真落实“两集中两到位”,全县有审批事项的46个部门(含服务行业)全部进入政务中心,实现“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全县累计受理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事项196614件,办结196499件,群众满意率99.97%。加强电子监察,对政务服务中心各窗口开展实时监控,及时预警提醒,促进规范有序。积极推进基层监督机制创新,“三双向一质询”群众监督机制受到省市肯定。建立健全问责机制,严肃查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和“庸懒散”行为,效能问责6人次。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效能监察,8人受到责任追究。
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在探索创新中得到不断深化。扎实开展“学王瑛见行动,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实践活动,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开展党风廉政知识竞赛和知识测试,全县220名拟任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1500名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风廉政知识测试。推进廉政文化“八进”,举办廉政书画摄影展、公益广告征集和文艺调演等活动,《家庭考试》创意方案被省纪委选送到中纪委,刘伯坚烈士纪念馆被确立为市级廉政教育基地。建立干部分类谈话教育制度,开展谈话教育1430人次。开展“会前讲法”和“干部开讲”, 35名部门负责人、400名党员干部讲课。
案件查办的强劲势头在严肃执纪中得以始终保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规范信访处置程序,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及时解决群众诉求。五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和网络举报1881件次,办结率99.5%。共初核各类违纪案件线索308件,立案查处11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43人,其中: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28人,开除党籍24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3人。挽回经济损失近2亿元。一批案件得到及时查处,纯洁了党员干部队伍,增强了群众参与反腐败的信心,维护了县域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在科学管理中不断加强。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全面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意见》,全面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加强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建设,打造学习型、务实型、高效型班子。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做到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加强信息化建设,建成纪检监察专网。加强机关建设,注重人文关怀,促进机关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积极推进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建设,在全市率先探索乡镇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试点。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正视当前反腐倡廉工作存在的问题:一些地方和部门对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认识不足;一些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意识不强;少数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谋取非法利益问题时有发生;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违纪违法行为仍然易发多发;党员干部作风不实、影响和损害投资软环境的现象还依然存在,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和不正之风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特别是乡镇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过去五年,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使我们深刻体会到:
一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齐抓共管。坚持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组织保证。要始终坚持、不断巩固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不断把全县反腐倡廉工作推向深入。二是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把反腐倡廉摆到县委、政府的工作大局中加以把握,时刻与县委、政府思路同心、目标同向、措施同步,做加快发展的有力促进者和良好发展环境的积极营造者。把预防腐败的政策措施寓于全县重大经济活动和重大建设项目之中,坚决查处干扰经济发展的行为,为改革和发展保驾护航。三是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全县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反腐倡廉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反腐倡廉工作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四是必须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始终坚持预防与惩治、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并重,在严肃惩处违纪违法者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工作,从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抓起,关口前移,超前防范,加强监督。五是必须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主动适应反腐倡廉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以改革创新精神解决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今后五年反腐倡廉工作的目标任务
今后五年,是实施“十二五”、面向“十三五”、奋力奔小康的重要时期,也是实现县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把平昌建设成为川东北经济强县”的关键时期。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确立的工作主题和总体目标,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以惩防体系建设为统揽,以宣传教育为前提,以监督制约为重点,以制度建设为根本,以队伍建设为保障,建设廉洁高效的县域发展环境,建设风清气正的干部成长环境,为全县“统筹城乡、追赶跨越、加快发展,建设川东北经济强县同步实现全面小康”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今后五年工作定位、目标、重点及路径
明确纪检监察工作定位。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的定位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监督、促进发展。确立纪检监察工作目标。建设“两大环境”,即:建设廉洁高效的县域发展环境,建设风清气正的干部成长环境。把握纪检监察工作重点。一是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二是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三是加强权力制约与监督;四是加大对热点、难点问题的专项治理;五是加大违纪违法行为惩处力度。找准纪检监察工作路径。一是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抓手;二是把经常性监督检查作为手段;三是以惩防体系建设为统揽;四是以纪检监察工作创新为动力;五是以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为保障。
(二)今后五年的主要任务
1、加强监督检查,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政治立场,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与县委工作目标同向、工作同步。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有力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紧紧围绕县十二次党代会确立的实现“两个率先”、建设“两个强县”的奋斗目标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坚定不移推动城乡一体、“两化”互动,着力加强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开放合作、扶贫开发、职业教育“五大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加强水利、交通、城建等重大项目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各项惠农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执行情况以及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维护稳定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和纠正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加强对民生安全领域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2、提高行政效能,建设优质高效发展环境。
切实优化发展环境。把服务招商引资作为第一要事,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作用,全力营造良好投资环境,下决心把平昌建成川东北开放强县和一流的软环境“洼地”。营造宽松的政策环境。一切投资领域,坚持“非禁即入”,使一切投资企业“无障碍进入”、“无障碍发展”,全面落实财税、土地、金融支持等优惠政策。营造优质高效政务环境。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实现在全市行政审批事项最少、时限最短、效率最高。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对投资企业实行精细化、保姆式、一站式服务。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全面实行电子化远程招投标报名、开标和评标;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促进各类中介组织依法有序平等竞争;建立健全政府、企业、中介机构和个人信用体系,严格执行“黑名单”制度、市场准入和退出管理制度、市场诚信体系信息共享制度,促进有序公平竞争。
扎实转变干部作风。深度解放思想,坚决破除“三论”。 认真践行“四个特别”,深入联系群众,大兴亲民爱民、真干实干、艰苦奋斗的作风,坚决反对和纠正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弄虚作假和铺张浪费。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为平昌加快发展出好主意、出“金点子”,坚决查处清议空谈、评头品足、说三道四,出虚招、出损招、出阴招的卑劣言行。扎实整顿干部作风,严厉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强力治庸、治懒、治散、治差,切实提高工作执行力。鲜明崇尚实干用人导向,突出选人用人的公信度,把各级干部推向基层工作一线、项目工作一线、招商引资一线,在一线上发现一批、储备一批、使用一批优秀干部。坚决查处部门推诿扯皮、履职不到位的问题,督促职能部门主动履职、认真履职、有效履职。
3、强化源头预防,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着力构建“大宣教”格局,坚持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全县宣传思想工作总体部署,把党风廉政知识纳入干部任职资格考试、入党积极分子考试、党委中心学习组学习、干部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坚持和完善理论中心组定期学习反腐倡廉理论制度、党政领导干部定期讲授廉政党课制度。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塑造一批勤廉典型。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八进”,培育一批正面典型,创作一批有特色的廉政文化作品,提升廉政文化建设品位。建立纪委新闻发言人制度、廉政舆情收集整理报告机制、引导协调机制,提高社会舆论应对能力。坚持干部分类谈话制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会议形式谈话;对局部性问题向班子集体谈话;对个别性问题实行个别谈话;对新任领导干部实行县委集体谈话。发挥好市级廉政教育基地作用,打造一批有影响的县级廉政教育基地。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确保任务到责任领导、到牵头部门、到协办单位。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放“两函”、“一书”,促进“四个亲自”和各项任务的落实。认真落实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规定,积极推进乡镇党委书记、县级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委会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从政情况制度。强化问责追究,严肃查处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行为。
不断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把惩防体系建设纳入“十二五”规划贯彻实施之中。着力构建拒腐防变教育机制、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源头治理预防机制、纠风治乱长效机制、查处腐败惩戒机制等制度体系。坚持“抓点、连线、扩面”的思路,从点上抓风险防控、从线上抓源头治理、从面上抓基层延伸,推进党政机关惩防体系建设;以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为抓手,推进行业系统惩防体系建设;以深化“勤廉双优”争创活动为载体,推进城乡基层惩防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启动公务卡改革试点,开展“阳光村务”。
4、逗硬纠风治乱,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服务民众、维护民利、保障民生。加强对各项惠民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与民争利行为。强化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分配使用的监管。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和责任体系。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力度。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救济资金以及其他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继续治理教育“三乱”。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巩固治理成果,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严格审批程序,加强经费监管。认真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重点纠正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和违规换车、借车、摊派款项购车及公车私用等问题。加强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宴客敛财问题治理。办好“政风行风热线”,接受群众监督,解决群众诉求。
5、加强案件查办,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充分发挥信访举报的监督职能,畅通和拓宽信访渠道,强化网络舆情分析、研判、处置,认真受理、查办各类信访案件。完善信访监督制度和农村信访责任倒查机制,凡一个地方涉纪上(信)访多发的,要追究当地党委、纪委的责任。保持案件查办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处影响和阻碍发展的案件;严肃查处民生工程、“三农”项目等直接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领导干部、重点部门中层干部、基层站所负责人和村居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损害经济发展软环境的案件;严肃查处失职渎职和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典型案件;严肃查处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政法机关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严肃查处损害群众经济权益、政治权益和人身权利的案件。要做到“五个弄清”,确保案件质量。要突出“五率”,强化案件考核。完善重大案件剖析和通报制度,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利用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做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规范一方行为。
6、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反腐倡廉工作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意见》,全面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树立科学执纪理念,增强驾驭科学发展的能力、驾驭本职工作的能力、驾驭群众工作的能力、驾驭文字材料的能力。加强派驻机构建设,积极稳妥推进部门、乡镇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和统一管理工作。加强县纪委委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纪委委员在纪检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探索激励机制和退出机制,调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做到规范设置、加强管理、提供保障。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养、使用、交流、轮岗力度,增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活力。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和监督,积极探索内部、外部监督制约的有效方式、方法和途径。
同志们,反腐倡廉建设任重道远。让我们在县委和市纪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指引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取得反腐倡廉工作新成效,为平昌“统筹城乡、追赶跨越 、加快发展,建设川东北经济强县实现全面小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名词解释:
1.吃空饷:虚报冒领在编不在岗、调出不下编、留职不停薪、虚报工资表、死亡不注销等人员工资。
2.“一岗双责”:该岗位的本职工作职责和反腐倡廉职责。
3.“两化”互动:以新型工业化为“发动机”引领城镇化水平提升、以新型城镇化为“增长极”支撑工业优化升级,实现工业化城镇化有机结合和“双加速”发展。
4.“三论”:唯生态论、唯条件论、唯规定论。
5.四个特别:特别讲大局,特别讲付出,特别讲实干,特别讲纪律。
6.“五个弄清”:弄清案件事实证据是否确凿、定性是否准确、运用法纪和政策是否适当、从重从轻情节是否合规、处理意见是否恰当。
7.案件“五率”:初核率、立案率、处分率、贪污贿赂案件率、要案率。
8.廉政文化“八进”: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进社区、进农村、进医院、进景区。
9、“四个亲自”: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