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县委书记蒲开文主持召开县委十二届第153次常委会议,专题听取县政府党组、县人大党组、县政协党组、县法院党组、县检察院党组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县委副书记、县长李余良,县委副书记张华出席;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郑南贵、县政协主席谢友先列席。
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党组、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县政协党组、县人民法院党组、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汇报。
会议指出,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党组向县委汇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是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系列反腐败规定、进一步压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担当履责的有效有力举措。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领导下,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委的安排部署,根据不同工作特点,采取了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体成效显着。
会议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就是要充分体现严管。严管就是厚爱。要践行好“四种新的形态”,紧盯常态不放,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常管常严,使广大党员干部不忘初心,自觉维护纪律。要立足于早、立足于少、立足于小,做到日常化、经常化,而不是运动化。要严管自己、严管对象、严管下属、严管家人,敢说真话、硬话、狠话,立足岗位、职责真正做到履职尽责。
会议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就是要做到以身作则。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示范带头,在换届、巡查的关键时期,做好表率。党政两套班子分管领导同志一定要给分管部门召开专题会议,严格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经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必将严厉查处,绝不姑息。
会议强调,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就是要做到增进信任。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不是谁管谁的问题,是按照分工在加强领导。党政主要领导要把全面掌握人、财、物动态作为履职尽责的重要表现,班子成员要坚持制度和规则办事,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要相互信任,以免为了工作影响团结。“四大家”、法检两院领导要加强交流沟通,增进信任,不要因为一些事务、观点而影响团结。四办之间要加强日常事务的沟通,严格按照自己的职位和职责办事,在增进信任的基础上履职尽责。在换届的关键时期,四大家领导、法检两院更要团结协作、更要顾全大局、更要提振精神、更要值好班站好岗。
县委常委魏湘太、阙作强、孙春辉、杜冬梅、黄俊霖、邱华平、吕国梁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