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专项督查工作部署会
“精准扶贫资金,是社会高度关注、群众普遍关心的‘救命钱’和‘希望款’,是党和国家对贫困人口深厚感情的集中体现,这次专项督查,大家一定要牢记使命,强化担当,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平昌县纪委书记吕国梁在扶贫领域专项检查启动会上讲到。
笔者从平昌县纪委获悉,此次专项检查将从8月18日起持续到8月28日,为期10天,进一步加大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特别是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县纪委真抓实管,针对精准扶贫领域加大全程监督力度。
建立协调机制。强化专项督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平昌县精准扶贫领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担任组长,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扶贫移民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下设三个检查组。并针对性地制定《关于平昌县精准扶贫领域专项检查方案》。
严肃工作纪律。各检查组必须轻车简从,追一深入到今年脱贫摘帽贫困村,全面、客观、准确掌握各村脱贫攻坚工作落实情况,如实填写检查表。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务实开展专项检查。
“这次专项检查,责任重大,我们一定按照县委部署深入农户,调查走访,深查细挖,把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县委明确规定,我们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如出现违纪违规行更要坚决查处。”检查组的成员说到。
开展专项检查。根据检查的方案,专项监督检查将在10天内对2016年全县完成脱贫摘帽任务的贫困村开展全面检查。主要检查挂联县级领导驻村时间,工作推进等情况;检查县级部门宣传党的政策、发动群众、贫困户精准识别、编制扶贫规划等情况;检查对开展扶贫工作过程中,扶贫工作是否有效落实,是否存在虚报冒领、套取扶贫资金、弄虚作假、高利益工程、吃拿卡要、收受红包,以及项目资金申报环节、项目立项审批环节等问题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在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要求建立扶贫攻坚问题线索台账,按照分类处置原则,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属于工作层面上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推动资金管理使用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切实保障扶贫政策落到实处,确保资金管理使用规范,项目安全高效运行。
“此次专项检查旨在落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助力全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各项工作持续高效推进”专项督查组组长李明鳌向笔者讲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