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局工作,为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打好基础,近日,县纪委监委派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向综合监督单位发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提示函》,扎实履行好派驻纪检组的第一职责,推动派驻纪检组日常监督与各被监督单位重点工作目标一致、节奏一致、相互融合、相互促进。
此次发出的提示函有针对性的对各被监督单位党组织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党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组织人事纪律等方面存在的漏洞、风险点提出意见与建议。同时还针对国资局在国有重点企业对外担保存在风险的现象发出提示函,督促国资局制定《县属国有企业对外担保管理暂行办法》与县国有企业(融资平台公司)建立健全对外担保制度,建议县国资局对县国有企业(融资平台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开展检查等,有效发挥党风廉政建设提示函“及时发现问题、尽早实施干预、有效化解风险”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