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近日,先纪委监委派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督组采取“三单”工作机制,压紧压实被监督单位主体责任,有效推动了被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清单明责。根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结合各被监督单位的实际,制定各被监督单位党委(党组)责任清单,具体明确党委(党组)及其书记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为落实主体责任提供基本遵循。
照单履责。通过每季度对各被监督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每季度与党委(党组)书记交换一次意见,每半年会同各被监督单位党委(党组)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和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按照责任清单履职到位,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按单问责。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依纪依法实行问责。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