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上午,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邓洪昆主持召开平昌县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王佑文、殷初阳、李庄、乔君、文利军等县级领导出席,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政法委、县委组织部、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审计局等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等<查办党员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通知》《中央纪委等机关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通报了全县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个人信息收集工作情况,总结了2021年以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开展情况,并安排部署今后一个阶段的重点工作,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围绕反腐败协调工作作了交流发言。 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查办党员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协作配合工作机制>
会议指出,要直面“喜”与“忧”,巩固发展反腐败压倒性态势。近年来,反腐败协调小组按照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整体谋划、统筹推进,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通力协作,构建了会商沟通及时顺畅、双向移送规范有序、办案合力不断增强、追逃追赃深入推进的良好工作局面,极大的巩固和发展了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但同时也存在工作联动不够经常、协作配合机制还需完善、信息共享不及时、发现问题能力不足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要认清“时”与“势”,深度把握反腐败工作形势。要认清斗争形势,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做到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坚决减存量、遏增量,以实际成效巩固扩大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要准确把握反腐机制,自觉在党中央和省、市、县委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落实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的有关决议和工作要求,在全局中谋划反腐败工作,在大局中找准职责定位,携手并肩,协同作战,优势互补,为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应有贡献。要深刻理解改革变化,主动适应办案新模式,从体制机制、方式方法、效率效果等方面进行探索创新,更加科学有效地做好反腐败协调配合工作。
会议强调,要协同“内”与“外”,推动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对内要协同高效,各成员单位要在思想上合心、行动上合力,提高配合协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要严格执行重大案件集中会商、重要案情集中分析、重要案件提前介入等制度,综合运用各种措施,切实提高反腐败工作整体合力。对外要及时总结提升,认真总结好、提炼好并运用好工作中的好做法和好经验,推动形成好的制度和标准化的长效工作机制,固化工作成果,着力构建在坚持中发展,在发展中完善的良好工作格局。要立足“惩”与“防”,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要提高案件查办质效,确保查办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工作方针,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三个区分开来”,综合发挥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的功效。要深刻把握党风廉政建设规律,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要将政治震慑、政策感召和警示教育贯穿审查调查全过程,强化对审查调查对象的教育挽救和关怀感化,做深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不断提升反腐败工作效能。